勞動法令與管理風險02

當「管理風格」開始被法律定義

2026 年起,多項勞動法規修正施行,對企業是制度更新,對主管則是管理行為的重新校準。過去被默許的帶人慣性,現在正一條條被法律檢視。

2026勞動法規變革 主管管理風險

《職業安全衛生法》新增「職場霸凌防治」專章,防治責任正式納入雇主法定義務。過去你以為這叫「鐵血教育」,現在法律說這叫「犯罪現場」。如果你還在會議室裡對著下屬大吼卻沒留下任何輔導紀錄,小心你罵出的每一句話,最後都會變成法官桌上的錄音證詞。

一旦發生申訴,主管有法定義務配合標準化調查,不得隱匿,管理不再只是內部決策,更是法律責任的承擔;你帶的不只是人,更是風險。

常見「管理地雷」,許多主管常以「嚴格管理」為由,卻誤觸了霸凌紅線。常見的NG情境包含:

  • 工作分派不當:故意給予過重的工作,或是大材小用叫員工去做無聊瑣事,甚至「完全不給事做」將其架空。此外,給予不切實際的目標,或在員工努力時指派其他任務阻礙其前進,也屬於此類。
  • 孤立與冷落:鼓動同事孤立特定員工,不讓其參與重要事務或社交活動,將其「冷凍」邊緣化。
  • 持續否定與過度挑剔:對同仁吹毛求疵,把微小的錯誤放大扭曲;或是持續批評、拒絕看見員工的貢獻與努力,否定其存在價值。
  • 剝奪基本權益:不准員工請假,或拒絕讓其接受必要的訓練,進而導致其工作績效不佳。

甚至,有時候主管不自覺的「潛在霸凌」,本身並未意識到自己的行為已造成傷害,以下是可能帶有霸凌傾向的日常情境:

  • 溝通帶有敵意:常開會冒犯到他人的笑話,或與下屬溝通時常使用情緒性字眼。當收到回饋時,反射性地辯解「是他們想太多、太敏感」。
  • 不尊重發言:在團隊會議上不斷發表自己的意見,當下屬試圖發言時,直接打斷或當面貶低說「不可能」。
  • 破壞信任關係:團隊成員經常逃避對話(例如總是一個人搭電梯、避開茶水間交流),甚至常有下屬申請轉調部門或離職,以避免直接合作。

▋ 碎片化假別,挑戰管理邏輯

《勞工請假規則》強化了請假保障,直接壓縮主管的裁量空間。其中「考績禁令」最為關鍵:員工一年內普通傷病假未超過 10 日,主管不得以此作為扣分、降調或減薪依據。

許多主管心裡一沉:「那我到底還能怎麼管?」

事實上,制度正強迫管理轉型:評估成果,而非坐在位置上的時間。當「家庭照顧假」改以小時計算,組織節奏被打散,主管必須像精密儀器般拆解工時,靠精細排班取代管理直覺。法規沒有變得更複雜,但管理的容錯空間變小了。

▋ 性平通報:從私下處理轉向法定程序

《性別平等工作法》最新修正,將責任範圍劃定得更精確:

通報時效:採「雙階段通報」。收到申訴當下即須通報,不能等待調查結果。過去「大事化小、私下和解」的管理慣性,現在是企業受罰的導火線。

責任延伸:派遣或外包人員只要在你的轄下出事,要派單位須共同負責。主管不能再以「他不是我公司員工」為由推卸責任。

問題不在制度,而在於主管是否清楚那條法律紅線在哪裡。

▋ 最低工資與工時透明化的成本壓力

2026 年起,最低工資調升至 29,500 元,勞檢重點同步轉向「數位工時」。

以前下班傳 Line 叫「交辦」,現在傳 Line 叫「送錢」。那句看似隨意的「明天幫我處理」,若未計入工時,背後可能藏著一張 100 萬元的行政罰單。主管的指尖,現在比公司的支票本還貴。

主管正面臨成本上升與高績效要求的雙重夾擊。每一次交辦都必須留下依據,這也導致職場出現新現象:當升遷機會出現時,有人選擇退一步。主管這個角色,正從「位置」變成「風險集合」。

▋ 企業下一步:升級管理者的避險能力

升級管理者的避險能力

這一輪法規調整,是對主管能力的一次全面盤點。企業若只停留在制度宣導,很快就會面臨「規定存在,但主管無法落地」的斷層。

真正能持續帶出績效的主管,必須具備三項能力:

  • 在規範之內做決策
  • 在壓力之中維持判斷
  • 在制度之上建立信任

2026 年開始,好的主管不只要會衝業績,更要會看紅綠燈,管理者的威權正在退場,專業者的自律才是戰場,未來能留下來的人,不一定是業績最猛的,但絕對是能在法律紅綠燈前精準踩下煞車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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